江苏扬州邗江法院通报醉驾案情( 二 )

  经检测 , 马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2mg/100ml 。 他主动投案 , 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并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 。 最终 , 判处马某犯醉酒驾驶罪 , 判处拘役一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总体案件评析】

  上述醉酒驾驶案件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 犯罪行为主要表现在案件当事人醉酒以后 , 盲目自信 , 心存侥幸 , 置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于脑后 , 驾驶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等)在道路上行驶 , 甚至驾驶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 发生交通事故 , 致自身或他人财产遭受损失 , 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 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80mg/100ml以上 , 均构成违法犯罪 , 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奚宇 编辑/徐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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