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报告】湖北建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缓报瞒报漏报将追责

按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 , 湖北省部署建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 对缓报、瞒报、漏报和虚报的 , 将依法追究责任 。

湖北省要求 , 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 军队、武警、厂矿企业、学校等部门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疫情 , 必须按照要求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 , 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 , 要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 , 力劝患者及时到医院就诊 。 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 , 必须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同时 , 鼓励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监督 , 一经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 , 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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