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车改6月底前全面完成 确保改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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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车改6月底前全面完成 确保改革到位

本文标题:企事业单位车改6月底前全面完成 确保改革到位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小敏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0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领域、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2018年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五大任务50项重点工作》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

根据中央、省部署安排,我市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严防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快推进依法治理,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对应《实施办法》,同时制定出台《2018年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五大任务50项重点工作》,突出目标导向、党政同责、事故预防、创新机制、法治思维,进一步明确我市当前和下一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任务清单、责任单位和时间表。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办法》和《重点工作》,要求安监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按照省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统一部署,我市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分级推进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至6月底前,全市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要全面完成。会议原则同意两个《意见》,要求相关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车改办)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的业务指导、服务保障、问题协调和考核推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车改工作有序衔接、无缝对接。各参改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做好政策宣传、保留车辆的核定与管理、取消车辆的确定和处置、报销额度和补贴标准的确定及发放等各环节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相关分流人员的解释工作和安置工作,确保车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改革中和改革后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全过程的跟踪审计,确保本轮公车改革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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