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房3年未办入户 被告知拖欠近80万元物业费( 三 )
签署双方发生变更 协议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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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采访人员发现,签署合同的甲方是泰州万达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是袁某。由于物业发生了变更,薛先生的房子也是从别处购得,签署协议的主体双方都发生了变化,那么,这份协议是否还有效呢?为此,采访人员咨询了泰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乐天。认真查看之后,李乐天认为,这份协议仍然有效。
律师李乐天:
但是在此期间,物业要做到一个公示义务。业主进行了变更,前任业主应当进行交接,而后任业主应当重新去物业进行登记。我们的建议就是业主之间应当及时进行交接,并且重新签定物业合同。
来源:泰州微视听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天价物业费,泰州业主欠了78万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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