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方批捕一名逃亡二十年抢劫犯罪嫌疑人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江苏检方批捕一名逃亡二十年抢劫犯罪嫌疑人》。//本文由热心网友[永远的小娘子] 投稿。


江苏检方批捕一名逃亡二十年抢劫犯罪嫌疑人

本文标题:江苏检方批捕一名逃亡二十年抢劫犯罪嫌疑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逃亡二十年,如今他就想尽快得到判决!江苏检方批捕一名多年前抢劫犯罪嫌疑人)

“这20年我常常因害怕难以入睡,现在终于结束了。”逃亡20年最终落网的何某,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表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对逃亡20年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批准逮捕。

今年6月25日,在四川省南充市的一个小学门口,民警迅速将一犯罪嫌疑人按倒在地。

“该来的终于来了。”戴上沉甸甸的手铐,何某结束了自己二十年零三个月的逃亡生涯。

1998年,相城区还叫吴县市。是年3月17日晚,赵某、陈某和何某经商量,来到该市蠡口镇某百货店,以买东西为名,趁机实施抢劫。其中赵某和陈某一把将店老板老潘擒住,按在小店里的床上,随后,又将老潘的手捆起来,把他的嘴堵上,威胁他不许出声。

同时,何某则拿着蛇皮袋在店内翻箱倒柜寻找钱财,最终找到了2500余元现金和大量香烟。他们威胁老潘不准报警,然后仓皇逃走。

吴县市蠡口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民警于当晚和次日分别将赵某和陈某抓获归案,而何某在案发当天逃离苏州。

经审查,赵某和陈某对持刀抢劫蠡口小百货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对于何某,他们提供的线索非常有限,只知道姓何,四川南充人,绰号为“迷娃”。随后,公安机关对何某展开追逃。

今年6月,经过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何某终被抓获归案。7月2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报送相城区检察院提请逮捕。

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诉讼追诉时效最长为20年,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该案虽然案发已经超过20年,但是案发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且对何某展开追逃,因此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近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对何某批准逮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