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被指敲诈政府获利195万 一审均获刑13年( 四 )

  综上,认定两人均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对一审判决不服,目前两人均已提出上诉。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年来,因为上访而引发的“敲诈勒索”政府案件屡屡发生。

  《法制日报》曾在2016年8月7日刊文讨论此类案件问题。

  文章称,各地政府和司法部门认识不一、做法各异,导致的后果也大不相同。其中,吉林省吉林市有关部门明确要求,“以上访为借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实施非正常上访行为相要挟,向党政机关或者事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然而,广东省怀集县在相关判决中却认为:“根据立法本意,政府不能成为要挟、勒索财物的对象,因为政府作为一个机构,没有人身权利,也不会在精神上被强制从而产生恐惧感和压迫感。”

  《法制日报》提出建议称,希望对上述“政府是否能够成为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等类似引发争议并导致不同判决结果的案件,积极开展调研,适时推出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尤其是注重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作用,使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有更加明确的审理和判决依据,减少以至于逐步杜绝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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