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融通支付违法遭罚83万 违反清算管理等法规( 五 )

(五)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的;

(六)未按规定向客户开具发票的;

(七)未按规定保守客户商业秘密的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 , 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 , 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 ,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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