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建中小学幼儿园绿地率不低于30%

13日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规划指标的相关管理规定在执行中相互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 《意见》中明确提出 , 选址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时 , 绿地率不得低于30%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意见》中对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建筑高度、容积率指标以及绿地率指标等方面提出要求 。

其中在建筑高度指标方面 , 要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范和标准规定 , 幼儿园幼儿活动用房不应设在三层以上 , 小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 , 中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 在选址新建、原址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时,可以将办公及管理用房等置于规定楼层之上 , 在保证使用安全和功能完善的前提下 , 建筑控制高度为:幼儿园不超过16米、小学不超过21米、中学不超过25米 。 如遇特殊高度要求的 , 应单独进行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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