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建中小学幼儿园绿地率不低于30%( 二 )

在容积率指标方面要求 , 选址新建、原址改建扩建幼儿园时 , 为给幼儿提供更多室外活动空间 , 并考虑到学前教育发展和人口政策调整带来的学位需求 , 容积率应控制在0.9及以下;对于容积率超过0.9的 , 应由项目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专项评估 , 制定安全管理预案 , 报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 , 方可调整控规指标 。

选址新建中小学校时 , 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外建成区 , 各类教育教学设施应按“新办标”进行配置 , 容积率应控制在1.0及以下;在中心城区外非建成区 , 按“新办标”用地面积标准规划新建的中小学校 , 容积率应控制在0.8及以下 。 原址改建扩建中小学校时 , 容积率应控制在1.0及以下 。 对于选址新建、原址改建扩建中小学校容积率超过1.0的 , 应由项目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专项评估 , 并制定安全管理预案 , 报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 , 方可调整控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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