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布2018年消费维权典型投诉案例( 二 )

美容院悄然转让,预付卡差点作废

去年4月份,亭湖区消协接到消费者贾女士投诉,称其见小区门口一家美容店搞的促销活动优惠幅度比较大,没有忍住诱惑办了一张美容卡。但是因为生过宝宝后,贾女士没有时间去消费,便把卡送给了朋友。可是,朋友却告诉她原来的美容院已经转让给别人了。贾女士立即上门与美容院店主协调。谁知,新旧店主互相扯皮,无奈之下贾女士拨打了投诉电话,寻求帮助。

接到贾女士的投诉后,亭湖区消协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贾女士称,因为离家近,她在美容院陆续充值了近万元的费用。现在卡不能用了,给她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消协工作人员联系店主,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指出,作为经营者应诚实守信,停止、歇业前应告知消费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美容院同意用美容产品折合兑换,消费者表示满意。

徐文龙点评该案例时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要按照规定承担责任。”本案中,美容院在未事先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停止经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0”元购引发纠纷,消费者退货大卖场退款

去年,有12名消费者向东台市消协反映,他们在某电器大卖场购买了部分斐讯电子产品。当时大卖场宣传“买多少返多少”,即消费者不花一分钱,就能得到一件斐讯电子,返还方式是通过下载APP平台,由该平台将消费者所花的钱分期返还给消费者。起初该平台也能按约将消费者的钱返还,但不久就出现平台无法登录、消费者的钱无法返还的情况。消费者们要求大卖场履行当初承诺,但大卖场解释,是因为平台的原因导致无法还钱,与大卖场无关。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们纷纷到消协请求帮助。

经东台市消协调查,这种销售模式是大卖场与斐讯公司共同开展的。当时承诺,只要消费者在该大卖场购买斐讯电子产品,都可通过下载安装APP,由平台直接将等额的购物券返还给消费者。而且,消费者还可以在该大卖场内消费购物券,这就相当于消费者“0”元购买了斐讯产品。起初斐讯公司还能够兑现承诺,但随着销售量的扩大,该公司无法承担,便对外宣称关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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