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叫停煤矿治理项目,民企称上百亿投资打水漂( 四 )

据《陕西日报》报道 , 2009年3月 , 神木市启动了采煤沉陷区和火烧隐患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 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 由市里一把手任组长 ,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治理办) , 下设技术督查科、综合科和规划科 。

神木市在实施综治过程中 , 主要是由煤矿开采方治理相应的沉陷区 , 政府与煤矿企业签订责任合同 , 企业需交付每平方米30元的治理保证金 。 企业自筹资金开展治理 , 通过回收残留煤炭资源进行收益 , 有关部门进行监督 。 其间 , 企业要给政府上缴一定的税费 , 同时对占用的临时用地 , 将给予村民相应的经济补偿 。 最终 , 煤矿企业要将治理好的土地无偿返还给村民 。

多位综治项目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神木综治项目具有创新实验性质 , 在全国都是走在前列 。 这种将各个矿区划成不同的片区 , 然后由民企承包的综治项目 , 类似于PPP模式 。

相关文件显示 , 国家层面也在出台政策支持这一项目 。

2015年12月31日 , 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9部委以发改环资〔2015〕3214号文件 , 确定神木为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 该文件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 ,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确定的制度建设重点 , 勇于探索和创新 , 力争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上取得重大突破 。

2016年6月12日 , 国土资源部联合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 。

2016年12月25日 ,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 明确指明要动用社会各种力量进行治理 。

2018年6月27日 , 国家发改委发改办振兴〔2108〕750号文件将神木市等16个重点采煤沉陷区工程实施方案通过评估论证 , 并纳入国家发改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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