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工厂镀锌废水随意排入梨园 被追偿环境修复费用

镀锌废水随意排入梨园 山东兰陵:提起公益诉讼追偿环境修复费用

本报讯(采访人员卢金增 通讯员张爱英)“恳请法庭给我一个赔礼道歉的机会 , 请允许我向在座的各位说声对不起 。 由于我对法律的无知 , 为了个人利益 , 非法生产造成了环境污染 , 给政府添了麻烦 , 给亲人带来了痛苦 , 我认罪、认罚、认赔 。 ”4月1日 , 山东省兰陵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 , 被告人潘某在庭审中认罪、悔罪 , 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

2018年4月 , 兰陵县南桥镇鲁坊东村村民潘某 , 在南桥镇大李沟村租用一处院落 , 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 筹建镀锌厂 , 雇用安徽泗县的陈某为技术工人 , 雇用兰陵县芦柞镇的李某、贾某为生产工人进行镀锌加工 。 2018年4月16日 , 该厂开始加工产品 。 在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 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 , 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梨园水沟 , 严重污染环境 。 随后 , 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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