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工厂镀锌废水随意排入梨园 被追偿环境修复费用( 二 )

2018年5月11日 , 兰陵县检察院从该县公安局获取线索后 , 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 组织办案力量 , 派人提前介入进行调查 。 民行部门检察人员同兰陵县环保局、公安局工作人员赶赴潘某等人非法镀锌生产现场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 指导收集、固定证据 。 经现场勘查 , 发现含酸废液约0.3吨 , 镀锌废液4.2吨 。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经兰陵县环保局认定 , 含酸废液、镀锌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 。 同时 , 兰陵县环保局委托环境检测公司对该镀锌厂附近土壤进行取样检测 , 检测报告显示已造成土壤污染 。

今年2月 , 该案移送兰陵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 办案人员进行分析研判 , 针对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情况进行了独立调查取证 。 另查明 , 为妥善处理危险废物 , 兰陵县南桥镇政府分别委托祁门县鑫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灌南县顺联达运输有限公司对镀锌厂生

社会

产设施及附属物进行拆除、处置、运输 , 花费人工、材料、机械、水电、危险废物处置等费用共9.8万余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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