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正确认识择业期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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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充分就业及免去过往办理暂缓就业政策的繁琐手续 , 4月8日 , 广东省教育厅宣布取消暂缓就业政策 , 实行就业择业期政策 。 有了择业期 , 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时可以更从容 , 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毕业两年内 , 博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 , 均可享受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 。

暂缓就业政策 , 是指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 , 又不愿失去应届生身份 , 便和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暂缓就业协议的一种做法 。 择业期政策 , 是指毕业几年内都默认为择业期 , 它无需申请 , 惠及所有毕业生 。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 , 择业期政策更为灵活 , 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 , 可办理调整改派 , 即便就业后辞职(退)的 , 如仍在择业期限内 , 可选择继续参照应届毕业生 。 这一做法 , 可以说彻底改变了“应届生”的概念 , 将对当前就业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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