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支持知假买假10倍赔偿引关注 法官释法

青岛中院支持知假买假10倍赔偿引关注法官释法

不能把法律的枪口对准打假者

● 消费分为生产资料的消费和生活资料的消费 , 只有生活资料的消费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 判断一个自然人是不是消费者 , 不是以其主观状态为标准 , 而应以购买商品的性质为标准

● 每一起消费者针对经营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提起的诉讼 , 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经营者更重视食品安全 , 促使消费者更关注食品安全 , 进而使法律规定进一步落实 。 当所有消费者都觉醒了 , 成为潜在的打假者 , 那么制假、售假行为也就失去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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