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富金石三宗违规遭整改 营销人员虚假宣传业绩( 四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按照《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 现责令你公司进行全面整改 , 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 。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 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工作 , 严格落实《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 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 按月向我局报送整改进度情况 , 于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检查 。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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