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无罪释放7月后 他被扣的8辆车2套房还没要回来( 二 )

刁继龙告诉采访人员 , 在被无罪释放后的第二天 , 他便前往历下区分局要求返还被扣押的财物 。

据他当时介绍 , 他多次联系历下区分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 , 对方称需要检察院出具通知才能返还扣押清单中的财产 。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方面则称 , 相关办案人员已经借调至最高检 , 需要等他回来才能开展相关工作 。

历下区分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也曾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人员 , 正常程序应为公安机关将扣押的财产移送至检察院、法院 , 但公安机关被要求代管 , “现在需要检察院给出文书 , 我们该怎么解决再怎么解决 。 ”

济南中院2013年11月作出的判决显示 , 案发后 , 扣押、冻结财物价值超过777万元 , 其中包括超过170万元现金、8辆汽车、一宗办公用品、一只手表等 。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明确提出 , 对于刑事案件依法撤销、行政案件因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而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 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 , 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对涉案财物采取的相关措施并返还当事人 。

如今距离被无罪释放已8个月 , 刁继龙被扣押的财物是否被返还?

据刁继龙介绍 , 2018年12月24日 , 历下区分局已将所扣押的公司证件、印章、账目和银行卡返还给自己 , 但并未返还所扣押的车辆、房屋及家具等财物 。

2018年12月26日 , 刁继龙向历下区分局递交《关于返还被扣押车辆、房产、家具等财物的申请》 , 所列财物包括8辆车、两套房产与若干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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