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海外胜诉却遇“执行难” 沪法院裁定承认与执行阿联酋法( 四 )

上海一中院指出 , 承认和执行案涉阿联酋法院判决未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 。 阿联酋法院判决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应被承认与执行的情形 。

据此 , 上海一中院遂裁定对案涉判决的效力予以承认和执行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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