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

中新网4月24日电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 , 近日 , 海关总署印发《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 《公告》提到 , 自2019年10月1日起 , 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

消息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 , 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 现就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1日起 , 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 , 由海关依照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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