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违规质押向银行借款 董事长石旭刚吃警示函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4月23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 , 经检查发现 , 2018年9月 ,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电子” , 300270

社会

.SZ)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威安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安防”)将5000万元理财产品存单进行质押 , 向中威电子董事长石旭刚控制的杭州中威慧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慧云”)提供5000万元借款担保;2018年11月 , 中威安防采用相同方式再次向中威慧云提供5000万元借款担保 。 中威电子未就上述事项履行审议程序 , 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18年10月 , 中威电子将5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和5000万元募集资金定期存单进行质押 , 分别从江苏银行和浙商银行取得银行贷款 。

中威电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的规定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威电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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