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允许银行为个人“海淘”提供电子支付服务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 对于《通知》对个人“海淘”是否有影响 ,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在答采访人员问时表示 , 通知将进一步便利个人“海淘” 。 个人在跨境电商平台或网站购买商品或服务时 , 通过支付机构可以便利地实现购汇并对外支付 。 通知还允许银行为个人“海淘”提供电子支付服务 , 拓宽个人“海淘”支付结算渠道 。

以下为答采访人员问全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支付机构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答采访人员问

日前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9〕13号 , 以下简称《通知》) 。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采访人员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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