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允许银行为个人“海淘”提供电子支付服务( 二 )

一、《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 防范互联网外汇支付风险 ,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在北京等5个地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 , 并于2015年将试点扩大至全国 。 从试点情况看 , 较好地满足了企业、个人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快捷支付的需求 。

试点以来 ,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 市场主体对跨境外汇支付及结算提出了更多需求 。 支付机构也积极创新 , 提出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真实、合理、多样化交易结算的需求 。 此外 , 试点中也发现 , 个别支付机构存在真实性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 , 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总结试点经验 , 在保持政策框架整体稳定不变的基础上 , 结合市场需求和跨境电子商务特点 , 出台《通知》 , 完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 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 , 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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