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小说抄袭案一审宣判,12位作家胜诉获赔74万元( 三 )

法院对每一本权利作品的作者及发表事实进行了认定 , 最终认为 , 《锦绣未央》中被指控的侵权语句和情节与权利作品存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 。

一是均使用了独特的比喻或形容的具体表达;

二是均采用了相同或类似的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或事物;

三是均采用大量常用语言的相似组合 。

在情节方面 , 《锦绣未央》抄袭了权利作品具有独创性的背景设置、出场安排、矛盾冲突和具体的情节设计 , 与权利作品已经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情节 , 属于对权利作品著作权的侵害 。

《锦绣未央》小说抄袭案一审宣判,12位作家胜诉获赔74万元

图3/7

原告代理人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律师还透露:《锦绣未央》一书中存在大量侵权内容 , 既包括语句侵权 , 也包括情节侵权 。 有些情节可能包含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 , 被电视剧使用 。 目前不能排除下一步将对电视剧方采取法律措施的可能性 。

截至目前为止 , 各大网站上的《锦绣未央》电视剧依然可以正常播放 。 正如编剧余飞在微博所道 , “这个声势浩大的维权故事 , 并没有讲完 。 ”

“养在深闺人未识 , 一朝成名天下扬 。 ”一件网文抄袭案能够打破圈层进入大众视野 , 和影视行业对网络IP的过度追捧不无关系 。 网络小说的创作有过野蛮生长的时期 , 当其成为影视行业的生产要素后 , 意味着卷入复杂的经济关系中 。 这时候 , 一些网文的“原罪”也逐渐显现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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