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严打禁渔期内非法捕捞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连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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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严打禁渔期内非法捕捞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连续下降

  3月1日至6月30日是长江禁渔期,南京警方联合市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严厉打击了长江南京段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

  为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让鱼类资源可持续发展,2016年起,农业部调整了长江流域禁渔期时间,从以往的每年3个月延长至4个月。

  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会同市渔政部门连续4年在禁捕期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随着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不断增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连续三年大幅下降。

  在警方和渔政部门持续不断严厉打击及禁渔期的广泛宣传下,在长江禁渔期严禁非法捕捞的观念深入人心,非法电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减少,2019年至今发生6起。

  虽然电捕鱼案件逐年下降,但通过地笼、多层丝网等违禁渔具捕捞水产品的案件逐渐上升。6月1日,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大厂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了解到经常有人夜里一两点向江面撒网。民警通过现场蹲守,破获一起利用地笼捕捞水产品的案件,现场查获地笼30条。

  与此同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与警方玩起了“躲猫猫”。2019年5月3日凌晨4时左右,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沿长江沿岸开展巡逻时,在栖霞区新燕路十里长沟江边发现两人在江边使用鱼竿“钓鱼”,靠近两人进一步观察时,突然听见电击声音,民警意识到可能在电捕鱼。经现场检查发现,两人的鱼杆底部是一块1米长直径20厘米的锂电池,暗藏一个电源开关和功率旋钮,一旦接通电源后,通过调节旋钮控制电压,就可以进行非法电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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