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让“择业期”更加理性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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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取消实行16年的大学生暂缓就业政策 , 正式实施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 。 4月8日起 , 广东高校毕业生无须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 即可“自动”于一定时间的择业期内 , 与应届毕业生享有就业、升学的同等“待遇” , 执行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其中 ,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 , 博士研究生为毕业5年内 。

择业期政策的推出 , 对于广东高校毕业生和广东籍学生来说 , 无疑是一大利好 。 我国的高校就业制度 , 应届毕业生往往在就业、升学方面能够获得政策方面的倾斜 , 有的单位甚至只限定应届生报考 。 此前 , 我省每年5万多名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约占全体应届毕业生的10%) , 就业择业期政策落实后 , 受惠学生覆盖面将大大增加 。 择业期 , 拉长了应届的时间 , 学生们可以有更充分的时间来选择、确定适合自己的工作 , 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 也可以利用择业期 , 在正式步入社会之前 , 来一个“间隔年” , 对于拓宽视野、提升自我也不无益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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