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让“择业期”更加理性从容( 三 )

社会

国家发改委4月8日对外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 , 提出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 ,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 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 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 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 , 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 此举措与择业期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处 , 也是通过降低落户门槛 , 取消落户限制 , 让人口流动起来 , 吸引更多人到城市落户 , 以扩大城市规模 , 提高城镇化率 , 为经济可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支撑 。

无论是择业期政策 , 还是放宽城市落户条件 , 其用意都指向促进人的流动 , 减少流动带来的成本和代价 , 这也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 。 个体在城市间自由流动有了更宽广的空间 , 会倒逼城市公共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和公共资源的不断增加 , 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 不断满足人们美好生活的需求 , 值得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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