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老人学生的“套路贷”将从重处罚( 二 )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坚持依法办案 , 确保在案件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 , 准确认定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 , 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 。

根据该意见 ,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 ,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 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

同时 , 该意见明确 , 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的 , 或者因本人及近亲属的婚恋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纠纷、合法债务纠纷而引发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 , 不应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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