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港版上市“窗口指导”来了!9大问题公司IPO申请( 六 )

7.申请人不符合港交所的上市资格中的扣除非日常收入后未能符合最低纯利规定

8.申请人不符合港交所的上市的由GEM转主板的资格规定

9.保荐人未能符合独立规定

在港交所披露的案例中 , V公司供应电子零件 , 在GEM上市 , 后申请转主板上市 。 保荐公司A是V公司当年在GEM上市时的独家保荐人 , 上市后亦担任V公司的合规顾问 。 及后V公司申请从联交所GEM转往主板上市 , 亦是由保荐公司A担任独家保荐人 。

尽管保荐公司A除了出任V公司合规顾问一职以外并无与该公司有任何业务关系 , 但港交所认为保荐公司A不独立 , 可能难以客观评核V公司合规纪录 。

二.港交所“学习”A股的“严厉”?

根据港交所近期披露年报 , 2018年其共拒绝24宗上市申请 , 较2017年的3宗大幅增加 。

这反映联交所在评估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 , 并酌情厘定是否有事实及情况令人合理相信申请人上市后很可能招致投机买卖或因其上市地位而被收购时 , 比以往更加严格 。

回顾2018年 , 港交所迎来新的上市制度 , 降低了包括生物科技公司在内的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的上市门槛 。 港交所放开大门后迎来一大波内地企业赴港上市 。

据统计 , 2018年香港证券市场IPO集资额高踞全球首位 , 新上市公司数目创新高 , 达218家 , 募资额达2,880亿港元 , 较2017年增加124%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