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财险高管无证违法上任 监管多次通知考试均缺考( 六 )

职务:时任长江财险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住址:武汉市江汉区车站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 我会对长江财险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 , 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在法定陈述申辩期内 , 当事人王兵、赵金元、赵晓琴向我会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听证申请 。 我会依法公开举行了听证会 , 并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 。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经查 , 长江财险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的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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