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如何规范不合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

□ 王敬波

权利不合理利用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下的衍生问题 , 各国深受其困扰 , 对于这一问题的成因、行为特征的研判以及提出相应的规制对于制度的顺利运行、健康运作必不可少 , 且随着制度的成熟与发展 , 切实可行的规范措施的提出迫在眉睫 。

不合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 , 不合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的愈发常见 。 究其原因 , 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申请人方面的因素 。 关于申请人高频次、大量化提起信息公开申请的动因 , 笔者大体将其归为以下三类 , 一是因对行政部门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 , 把信息公开申请作为促成其他利益诉求实现的手段 , 通过大量的申请行为向相关部门施压;二是虽然没有具体的利益诉求 , 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对政府行为持不同看法 , 通过大量提起信息公开表达个人情绪甚至是政治立场;三是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完善公共政策、参与公众事务的路径 , 目的在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 其次是信息公开制度方面的因素 。 一是现行法律规范对公开申请和处理程序的规定过于简略 , 缺乏对非正常申请的应对手段 , 直接导致这一不合理利用行政资源的行为结果向司法领域蔓延 。 二是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仅设置了原则性规定 , 责任边界不够明确和具体 , 当前学界、行政机关、司法实务界都没有形成统一认知 , 这也给当事人恶意向政府施压、利用社会舆论恶性炒作留下了发挥空间 。 最后是行政机关方面的因素 。 一是当前依职权公开的信息仍不够充分 , 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可能拥有更高“含金量” 。 二是其他法定权利的保障力度不够 , 救济通道不畅 , 致使当事人采取不合理利用申请权的手段寻求权利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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